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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洁教育活动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18-10-18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点击次数:1353次 

      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,进一步规范廉政文化进企业的工作,响应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“廉政宣传教育”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结合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情况,决定在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廉洁教育活动。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廉政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要求,积极开展以廉洁教育为主题,以培养优良的党风、政风为核心,以弘扬先进的廉政思想为内容,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重点,开展廉洁教育活动,推动公司“以廉为荣、以贪为耻”良好氛围的形成,为建设充满希望、活力的公司内部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。
二、廉洁文化建设思想
廉洁文化建设思想是廉洁教育的文化思想支撑,是贯彻落实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的重要载体,是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,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,是保持共产党先进性的有效途径,是新形势下运用文化的力量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新尝试。
二、总体目标
促进公司全体成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,公司领导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,在公司内部倡导廉政价值取向、创造廉政文化环境,增强公司领导人员和职工的社会公德意识、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责任意识,将反腐拒腐、诚信守法理念与公司文化有机结合,大力加强公司诚信体系建设,推动和促进具有我公司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。
三、活动安排
1.活动对象:公司全体工作人员。
2.活动时间:2018年10月24日上午9:00-12:00
3.活动地点: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
四、活动内容
参观学习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。
五、其他事宜
1.公司全体参观学习人员不得缺席,特殊情况,经领导同意,方可请假。
2.公司全体参观学习人员不得喧哗、不得带入食物、不得制造垃圾。
3.听从组织者指挥安排,不得随意走动。
望公司全体参观学习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实施。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内蒙古学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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